现在二人是夫妻关系,女方想拥有自己的私有房产而在离婚时可以不用分割的,有什么好的办法?婚姻法17.18,说是在婚期间女方父亲公证赠送给女方的房子可以不用分割但是,问题是,女方父亲赠送给女方时只支付了20万的首付,余下的钱如何证明是父亲支付的?这样才可以不用分割的吧?具体的婚姻法第几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