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死亡时,如何分割出个人遗产

比如夫妻共有房子一套100万,有个母亲和一个儿子。丈夫死亡了,妻子有一半房产即50万。另外50万作为丈夫遗产由第一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问题:这五十万元的房子遗产分配,除了老母亲和儿子,妻子还参与分配继承吗?也就是这五十万元分成几份,两份还是三份?

本来老人答应放弃的,现在犹豫有人作怪不肯签字怎么办?
如果等老人去世之后又是这么分呢?

根据,《继承法》规定。

妻子在获得50万之后仍然可以参加另外五十万的分割。

因为之前的五十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发生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也就是继承额是五十万,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分割、

分成三份这里。

因为是妻子、儿子、母亲三个人

母亲不愿意签字了,没办法强迫她,她享有继承权的。

只要她在财产分割之前没有声明放弃的,或者放弃了又反悔的都是可以参加分割、

老人去世了由他的继承人参与分配、

也就是老人的子女和配偶,父母 这里老人已经没有配偶和父母,所以是她的子女参与遗产分割、

扩展资料:

遗产分割是指继承开始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时,依法律规定的分配原则或者遗嘱指定的数额的遗产所进行的分配。

根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分割遗产首先应当贯彻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由当事人协商处理。

在协商过程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各继承人在对被继承人所尽扶养义务和各自经济状况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对遗产应作大体均等的分配。如经继承人协商同意时,也可不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给予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4)对非继承人但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非继承人但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也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5)应本着互谅、互让、和_团结精神。在各继承人协商不成时,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由人民法院确定。

遗产分割必须贯彻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对被继承人生前以合法有效遗嘱处分的遗产,则必须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遗产。

被继承人设立有遗嘱的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或者遗嘱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以及对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则应按法定继承方式分割遗产。

分割遗产时必须注意: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3)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4)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遗产分割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 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归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法》第三十条规定:“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根 据上述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一方死亡的,应当平分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注意此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离婚时的分割办法有 所差异。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应按当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妇女、儿童一方等原则进行分割,因为离婚后,夫妻关系解除,双方相互丧失对方的继承权。而 在夫妻一方死亡时,生存的一方配偶享有对方的继承权,所以,分割遗产时,采取平分的原则并无不妥。

遗产分割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转化为个人的私有财产, 即继承权转化为财产所有权,继承人可以任意处分自己的财产,只要符合法律的程序,他人无权干涉。例如,寡妇继承了丈夫的遗产后改嫁的,完全有权利带走其继 承的财产。

拓展资料:

继承顺序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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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5-21
你好。根据,《继承法》规定。妻子在获得50万之后仍然可以参加另外五十万的分割。
因为之前的五十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发生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也就是继承额是五十万,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分割、
分成三份这里。因为是妻子、儿子、母亲三个人

母亲不愿意签字了,没办法强迫她,她享有继承权的。只要她在财产分割之前没有声明放弃的,或者放弃了又反悔的都是可以参加分割、
老人去世了由他的继承人参与分配、
也就是老人的子女和配偶,父母 这里老人已经没有配偶和父母,所以是她的子女参与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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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11-01
中华遗嘱继承网为你解答:
丈夫的个人合法财产才算是他的遗产,首先100万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和妻子各自50万,丈夫的50万则作为遗产来继承。
其次,丈夫为留下遗嘱,他的遗产则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此案中,配偶、父母、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可以继承遗产。妻子还要继承丈夫的遗产。
第4个回答  2019-11-14

夫妻共同房产做了分割后,一方去世,还属其遗产吗?一起来听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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