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治疗费用社保报销后剩下还有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那个条文上有明确的说明,比如工伤总共医药费10万,去社保报销了8万还有2万,这2万应该由单位报销,那个条例有这样的明确说明,谢谢回答因为第1次入院情况紧急,第1次那医院很多标准都超出了社保规定的范围,但超出那部分也不应该由伤者负担吧应该由单位负责,入院用什么药物也是单位签字同意的,应该可以根据中国民法通则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