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是否可现行垫付医疗费用

我的家人在走路的时候被后方行驶过来的一辆面包车撞到,造成脑部挫伤,医疗费已经花了10W,现在仍然在医院,康复过程还需要花费大量的医疗费。经交警部门判定车辆负全责。而该车车主(驾驶员与车主为同一人),车主的赔偿能力有限,连1万块钱都拿不出来。该车为一辆七座面包车,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这中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能先行赔付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保险公司已经赔了1万,这是该车交强险医疗赔付的最高限额了)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是可现行垫付医疗费用的,但是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后才会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保险公司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书、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车祸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情形有:

(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拓展资料:

对事故医疗费问题的建议

1、对于肇事司机,应当及时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和必要手术等费用,这样至少保证伤者的伤情不因无钱医治而扩大,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不仅导致伤者承受更严重的伤害,后期理赔也会无形加大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2、对于受害人,肇事司机能及时垫付所有医疗费是最好的情形,但在肇事司机不配合垫付的情况下,自己应及时自行垫付治疗费用,若治疗费用紧张的应及时和交警部门联系,看能否和保险公司、肇事方或医疗基金部门协调获得帮助,及时保障受伤者身体健康利益。

3、如若垫付了医疗费用,垫付方应保存好垫付的医疗费票据或由受害方出具的收条,以备在后期诉讼中作为证据主张相应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能先垫付医疗费。
  保险公司垫付车祸医疗费的条件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尚未确定责任人之前,因交通事故伤者急需治疗的,其费用由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预付,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时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当事人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押交通事故车辆,作为治疗费用的抵押。
  (二)在实行机动车第三车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由当地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丧葬费。保险公司有权向抓获的逃逸以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追偿其预付的所有款项。
  (三)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查明,公安管理部门在地区一级报刊上刊登寻人启事,登报10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其费用由另一方当事人预付。
  (四)如无人预付费用,医疗单位仍应当及时抢救治疗交通事故的伤者,并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医疗单据和诊断证明。另外,殡葬服务单位和有停尸条件的医疗单位,对公安机关决定存放的交通事故的尸体,也应当接受代存。公安机关应该协助上述单位代收回抢救治疗费用和尸体存放费用。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认为无保留必要的,应当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死者亲属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费用由另一方当事人预付。
第2个回答  2010-01-15
是的,交强险垫付抢救费用最高限额为10000,

从你的描述看,肇事方投保的保险公司从道义上讲已履行了自己的社会职能。

建议你和肇事方车主一起去他的保险公司相关医核人员理赔人员协商是否可以通

融垫付,之前遇到过同类型的案件,有成功垫付的例子。

~祝你家人早日康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1-17
以上案件保险公司只能提前支付1万元的费用是法律规定的,所谓三者险的提前支付保险公司是没有这个义务,保险公司也没有此规定,但从社会职能上来说可以再去保险公司协调,希望能尽大努力的尽到社会的职责,保障民生。
第4个回答  2010-01-15
不能。看看他的三者险保了多少钱,假如他就保了十万,那你以医疗费用以高出保额,车主可以结案。把十万领出来。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