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同母异父的姐姐与你父亲无抚养关系,也非继父女关系。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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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你好,请容我详细的说明一下,我姐是我妈与前夫所生子女,之前是判给她父亲在她8岁时来我父亲家,我与她相差三岁,她之前和我还有我妈户口一起,2013年嫁入上海随夫迁入上海,现在我和我妈户口在一起,我父亲是单独一个户口本,我父亲因为意外与2014年过世了,现在我姐要和我分房产,说她要继承我妈的一半,像这样一种情况,她如果继承能够分到多少份额遗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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