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的东西丢了找不到了,但是她说是我拿的,问我索要其东西,但是我本人没有拿过,也没见过她东西的情况下,我是不是可以已敲诈为理由报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她这种行为目前来看不构成敲诈行为。但如果她过分骚扰你,你可以要求警方介入,也就是报警处理。
除非她能拿出证据来,不然警察会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对对方进行警告的。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从而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