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何办理低保证,需要哪些资料?

如题所述

低保待遇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入户调查、初审、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级民政部门抽查、审批的程序办理。

拓展内容:

一、办理

低保待遇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入户调查、初审、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级民政部门抽查、审批的程序办理。

二、办理流程

低保待遇的申请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通过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并根据家庭成员实际情况,提供以下材料或复印件: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收养证或其他证明其家庭成员身份关系的证明;

    残疾证、劳动能力状况证明、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优抚对象证明;

    土地(山林、水塘)承包或者租赁合同、就业状况证明、有劳动能力家庭成员的收入状况证明;

    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归侨生活补助费证明;

    领取一次性补偿金的数额及用途证明;

    有关裁决、判决、协议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特殊情况下,也可由非户主家庭成员或者法定监护人、社会组织等提出申请。

三、低保补助政策

低保是政府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而制定的一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通常以户为单位(家庭共同生活的人员),如果家庭人均月收入(假设为300元)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假设为400元),则可申请加入低保,由政府补足至人均400元,即每人补100元/月。加入低保后,还可享受医疗救助,子女上学补助,物价补贴,节日生活补贴,临时生活救助,水电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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