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8月19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效期为3年,合同中未约定保密事项与竞业限制,在2014年合同到期后,至今公司未与我续签劳动合同,我现在递交了辞呈,公司要求我签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我的职位是工程部主管。我可以拒绝签定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吗?拒绝的话违法吗?
保密协议是约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负保密义务的合同条款。违反约定保密义务的行为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依法或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保密期内,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行为。竞业限制是指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违反约定竞业限制的行为:是指劳动者在依法或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且用人单位依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就业超出竞业限制范围的行为。注意:竞业限制只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