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B)=P(A)*P(B)这个公式为何什么成立?
那为什么非得是乘不能是加不能是除呢?
计算事件可能数的时候,用的就是乘法原理,一个a种可能,一个b种可能,二者一起就是ab种可能
然后某事件的可能除以总可能就是概率,于是各自的概率相乘,当然就是总概率
如果概率分别相加,弄多了不是肯定会超过1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