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企业没有营业执照)

我女朋友三月份进了一个黑厂…这个厂没有营业执照。进厂也没有签劳动合同。厂里每个月只发六百元的生活费。当时口头承诺1800一个月的(工资按月、包括加班)由于进厂时口头协议是做到九月份。如果到时老板不承认怎么办。我现在该怎么做。由于该厂没有营业执照所以不可以仲裁的
怎么没有人来回答啊 晕

1、因为是口头承诺,如果无法证明当时承诺每月1800元,视为与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约定不明确,《劳动合同法》第11条,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但是不能低于你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具体看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

2、因为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依法得到双倍工资。

3、该厂没有营业执照,依法可以以实际经营人(老板)为被申请人向仲裁委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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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16
律师答复:
1、如果没有营业执照的话,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资格,仲裁委很有可能不受理,你女朋友的很可能作为雇佣关系来处理,建议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2、鉴于你没有书面的证据证明工资,你可以考虑录音和要求证人出庭作证,也可以考虑向工商局举报黑厂的无证经营,这样或许对你的案件会有帮助。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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