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父亲单位的福利房,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父亲已过世),母亲过世房子怎么办?

由于当时购房的钱是大女儿出的,现在母亲不愿意把房产证的名字转到女儿名下,(兄弟姐妹们都同意让给大女儿)如果母亲过世,这种情况怎么办

如果老人过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父亲,配偶,子女,其他继承愿意放弃继承由大女儿继承,可以直接写份放弃声明到房管所办理变更手续追问

只需要其他几个子女写份放弃声明,并公证就行了吗,那母亲的其他亲属呢?谢谢!

追答

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在第二顺位继承人才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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