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停工,我是专业分包(建设单位指定),合同与总包单位签订,请教高人如何向总包和建设单位维权?

建设单位停工,我是专业分包(建设单位指定),合同与总包单位签订,请教高人如何向总包和建设单位维权?建设单位(个人非国企)因资金问题停工一年,所建的建筑已基本完工但是没有进行竣工备案,我是专业分包(建设单位指定的),合同是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工程款是建设单位直接支付我们的,400多万的合同拿了90万。去年底总包单位对建设单位诉讼后,建设单位就一直再没有付款给我们,现在工地处于停工状态只有建设单位的代表天天在工地耗着,找建设单位多次催款都是答复正在办贷款选现在没钱,找总包单位要工程款,总包单位答复我们都没收到工程款怎么付你们,你是建设单位指定的分包找建设单位去。我们是小分包公司下面还有为此工程要付的民工费和材料费设备租赁费未付清,请教高人,我该如何向总包单位和建设单位维权?我们和总包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因停工还有时效性吗?时效性是多久?

根据你的介绍,我只能给你理清以下几点,具体法律执行上,要请教专业律师,因为你说的这个问题不完全是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所包含内容了。
1、作为专业分包单位是不能由任何人指定的(法律要求上,实际上存在)。
2、如你的合同是和总包单位签署的那么你所承接的工程应该是暂估价专业工程中的。和你存在合同关系的仅为总包单位。(你只能控告总包单位-合同方)
3、建设单位是不能直接支付给你工程款的,所以在这方面你已经违法了,除非在总包单位和建设单位所订立的合同中写明了你所承包的这部分工程的工程款是有建设单位直接支付。(如果你的工程是按照招投标法在建委标办进行招标的,此类合同条款基本无法通过备案)
所以,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你只能起诉总承包单位,并且有可能因此承担“指定分包单位”及“建设单位直接支付工程款”等相关的违法行为所需承担的惩罚。
而在你起诉总包单位的同时,总包单位已起诉建设单位(同样因为支付工程款问题),具体执行方式请咨询律师。同时还要考虑到你和总包单位所签署合同的相关合同条款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按照常规的判定标准,你应该是在建设单位支付了总包单位之后才能有被偿还的可能。
个人认为这也就是为什么建设单位停止了给你拨付工程款,因为没有法律对你进行保护,也就是说你在维权的同时必须面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及其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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