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奖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孙某是某市一公司职员,1月份去的上年第四季度奖金12000元(同期月工资3600元)。问:孙某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个税年终奖问题,一年只能计算一次。
所以,如果你这个季度奖按年终奖计算个税的话,你以后的真正的年终奖就不能按年终奖计税方法计算了。
即使你将本次季度奖做年终奖,也不是除三个月来计算,而是除12月来计算,所以答案是错的。

所以一般情况下,实际工作中季度奖是做为当月工资一起申报,做题目的话,除非讲清是年终奖,否则任何奖金都计入取得工资所在月份计算个税
所以实际上你当月工资为15600元
按工资薪金个税计算方式,应该是:
15600-3500=12100元,属于第四档,税率25%,速算扣除数1005
计算为:12100*25%-1005=2020元。

这个是总个税,另外,因当月工资3600元,100元是工资交的税,计100*3%=3元
所以,在工资之外的12000元奖金缴纳的个税=2020-3=2017元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26
  涉税事例:近期,南京地税高新区分局在企业查账时,发现有企业将公司发给员工的季度考核奖金分摊到季度的三个月中代扣个人所得税了,这种计算方法是不对的。  税法分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不论企业哪个月发放季度奖金,那么就应当将那个月份发放的奖金与工资薪金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而不是将季度奖金分摊到所属的所有月份中。追问

能详细点,就这个题目解释一下吗?
例如:该怎么确定适用的税率,计算的公式是如何?
我的书本给出的答案是12000÷3=4000 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系数是105
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15%-105=1695元
个人认为这个答案本来就奇怪,上面确定了税率10%,下面又乘以15%,所以上来请高人指教

第2个回答  2014-09-02
  每季度计提,发放时以预附款做,不做季度奖金,年底合计奖金,按下面方法核算。

  根据国税发〔200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第3个回答  2014-09-02
平均分摊到月度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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