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发生的应付职工福利费需要先计提吗?

例如,采购人员报销采购餐费的费用,实际发生时,需要先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提,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福利费
再做,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 吗?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日常发生的福利费不需要计提,当福利费发生后根据实际金额记入相关费用就好了。

发生福利费以后: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

扩展资料: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所以在会计记账时候一并通过应付工资核算,在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在区分其中的福利补贴,按照工资薪金14%税前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职工福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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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8

日常发生的应付职工福利费,可以先开支,不一定要先计提。

 

但是,按照会计准则要求,福利费是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来核算的。

 

根据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不再计提职工福利费用,而是开支的时候直接做账。
年终按企业实际使用情况计算,如果没有超过工资总额的14%,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抵扣。超过14%的部分,可以递延到下一年度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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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日常发生的福利费不需要计提,当福利费发生后根据实际金额记入相关费用就好了。

发生福利费以后: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
第3个回答  2015-09-01
1、新会计准则,取消了职工福利费科目,福利费不用提取了,对企业发生的福利费支出,直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
2、如果你单位还没有执行新会计准则,福利费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取;如果不提取福利费,发生福利费支出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3、不管是否执行新会计准则,也不管是否提取福利费,按照税法规定,福利费支出在工资总额14%以内列支的,允许税前扣除;超出部分要做纳税调整。
第4个回答  2015-07-27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职工福利费科目,福利费不用提取了,对企业发生的福利费支出,直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

因此日常发生的应付职工福利费不需要计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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