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已签,房款已经全款付清,开发商一年多都没有在房管局备案。别人按揭的都拿到房产证了,我当时买房的时候还提醒开发商这个是婚前财产,现在拖到我结婚后!并且我老公也有房子!请问开发商这种行为有没有处范法律法规!我该怎么要求赔偿合理!
我现在都还没有收放,如果退房开发商只会退全部房款,连利息不会付款给我吗?如果不退房,开发商合同写的365天之内不交房产证每天赔偿房款的万分之0.1!这样不是还是我们买房的吃哑巴亏!
追答退房和延期赔偿确实都应该按照双方签定的合同来执行,相当于原来双方都认可的条款。现在你的索赔也是基于合同约定的条款,如果退房退款,是可以要求赔偿利息的,具体细节要咨询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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