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载多少保险不赔

如题所述

要看具体情况,不同情况的结果是不同的。

如果超载是引起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那么保险公司的不赔的,因为个人不超载的话,这起事故就不会发生,这个是因为个人的主观原因造成的。

货车超载造成的交通事故,对第三者损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的相关责任限额内赔偿;车上货物的所有损失,保险公司在车上货物责任险以内不负责赔偿。

原因:

1、在第三者责任险合同中没有约定超载的免责条款。

2、车上货物责任险保险条款第二条第(二)项的约定,超载则属于免赔范围,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车上货物责任险责任免除:

1、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造成的货物损失。

2、违法、违章载运或因包装不善造成的损失。包括因包装、紧固不善,装载、遮盖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违章载货:是指所载货物超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长度、宽度、高度等。

3、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

《保险法》

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其中对你明确提出了并说明,所以得不到赔付。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车上货物责任险条款》第二条第二项的“违法、违章载运或因包装不善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规定为格式条款。

《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法律赋予了保险公司负有对免责条款进行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义务。结合本案,保险公司对车辆超载免责的条款,必须尽到充分提示和说明义务,否则条款不产生效力。本案庭审中,被告称对免责条款是否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不清楚,故可以认定该条款不发生效力,保险公司应予赔偿。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保险法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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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不同情况的结果是不同的,如果超载是引起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那么保险公司的不赔的,因为你不超载的话,这起事故就不会发生,这个是因为你的主观原因造成的。
如果是其他原因引起的此次事故,然后交警或者保险公司又核实你超载了,那么一般都是协商免赔。上述两种情况具体看交警是怎样认定的。
还有就是看你是在哪家公司买的交通保险,不同的公司对于超载的赔偿的规定是不同的,
比如太平产险对超载就做了规定: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辆装载规定,但违规装载并非保险事故发生原因的,实行5%的绝对免赔额;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大地产险则对货车按照额定吨位计算,超载30%以上都会设定一定的赔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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