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刚刚竣工,但是开发商表示必须先交纳一年的物业管理费才可以交钥匙给我装修,请问这是否合理?

如题所述

不仅不合理 而且不合法
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 撑死你交半年 一般都是三个月或者半年
法律有明文规定 开发商 物业公司 无权要求业主预支一年或者更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先交房后交物业费 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涉嫌违规操作 你可以去房管局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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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18
物业费是一种有偿服务的劳务费,没有法律条文必须预先支付,你可以拒交,并要求开发商马上将房屋钥匙交给你。否则你可以起诉开发商违约包赔你的经济损失。
第2个回答  2010-08-19
其实不是原则性问题,哪家装修不违反点规定,如果和物业搞好关系对自己没什么坏处
第3个回答  2010-08-17
何不合理不知道,不过我们家也是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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