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因为当地公安局怀疑他涉嫌一起抢劫案,就把他刑事拘留了.公安局抓的时候还将我朋友打伤了,全在脸上,..一个月后公安局通知家属取保候审压了5千元的保证金,因为我的朋友根本就没有抢过劫.但是公安局说,这钱是用来保证的,可以退还的>
请问,我朋友的5千元还能拿回来吗?
(因为我朋友听说了好多没有犯法,而被公安局冤枉的,都是有苦难言,用他的话说,就是民斗不过官)
难道无缘无故被打打的满脸是伤,我们百姓就只有忍气吞声的份吗?
补充一点:我的朋友在抓扑的过程中没有动手,难道在抓的时候被打是活该?还有就是,无缘无故被关了1个月也活该?我们百姓就只有忍气吞声的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