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付全款购买车位,已签订合同,但开发商不卖了,如何维权?

我买的车位买后发现平方少了一半,然后我告诉开发商必须改大小,因为旁边车位没有卖,先开发商同意了,但后来开发商不愿了,说合同无效。我该如何起诉开发商?该怎么维权?现在我旁边的车位没有卖,但是开发商想卖了,我该怎么半?
只签了合同,但没有拿到产权。可否要求把旁边车位的面积划我这里来,买时就是看的大车位,15个平方,结果实地一看只有10平方

  这是合同违约,依照合同违约条款处理赔偿。
  首先应分析产生的纠纷的原因,是自己违约还是对方违约,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然后,根据案件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诉讼或仲裁,没有约定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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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01-27
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面积的处理办法,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按照房产合同的规定处理;二是起诉后由法院按照法律规定作出处理。
如果房产合同对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面积的违约责任作出了规定,那么开发商就应当按照房产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如果开发商不依据房产合同承担责任,那么则可以向法院起诉。一般来说,法院都会要求当事人按照房产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
如果房产合同未作出相应约定,那么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面积怎么办?合同未约定房屋面积误差处理办法的,如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出现误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面积误差按下列办法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由于车位直接附属于房产,购置车位合同纠纷,可参照房产执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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