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跟一个公司签订了合同,签了字摁了手印的,合同生效日期是今天,但是我发现了那个工作没有我想象中

我昨天跟一个公司签订了合同,签了字摁了手印的,合同生效日期是今天,但是我发现了那个工作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好。我今天不想去了,请问可以吗?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一,要看合同上是否有描述你的工作,如果你的现实中工作和合同中描述不符合,可以因为对方违约而停止履行合同,也就是不去做了。二,合同中有涉及违约赔偿金额吗?如果有按约赔偿如果没有协商。追问

合同中没有提到违约之类的东西

追答

那只能协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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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09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那么你是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于你的情况没说得很清楚,所以下面是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你看你是否存在的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5-09
你都没有读合同的内容吗?你太大意了。没看到合同内容不太好说。追答

去公司问一,如果公司不追究责任的话就没事了。

追问

合同中没有提到违约之类的东西。

追答

去辞职就好了,没事的公司同意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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