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乡下有套房子,我爷爷有两个儿子,分家的时候一家半套房子,但大儿子已经把他的半套房子卖给了小儿子,并且有协议,我爷爷的户口也在这套房子里,我爷爷是否有居住权?
法院一审已经判决一个儿子养半年,但大儿子以没有住房为理由不服判决,要求重新审理,二审中要求租我们家乡下的房子,把我爷爷放在乡下养,我爷爷现在生活基本不能自理,不能住乡下,摊到他家养的半年随便他把我爷爷放在哪,就是不想把房子租给这种人,他现在以我爷爷户口在乡下的那套住房为理由,想让爷爷住到乡下去,房子当年分家的时候他就已经卖掉了,我们家的房子我不想租难道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