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11-11
取钢板属于工伤治疗继续按照旧伤复发规定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休养间按照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定发争议经设区市劳能力鉴定委员确认设区市劳能力鉴定委员确认停工留薪期结论终结论
职工取钢板期间按照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变由所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待遇
第三十三条 职工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变由所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般超12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市级劳能力鉴定委员确认适延延超12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能自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由所单位负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11-11
当地劳动部门制定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的,凭医疗机构书面证明,按《目录》确定;没有制定有《目录》的,按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定。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京劳社工发[2003]195号
第三条 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者 休 假 证明报送给所在单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停工留薪期目录》(见附件),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省政府令103号
第二十五条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 休 假 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