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有可能成植物人 事情经过是这样

正常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有可能成植物人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在高速下雨天因前方肇事 后来我开着车路过看见前面肇事 肇事者站在高速公路外面。我因紧张然后踩刹车方向失控撞断栏杆随后栏杆把一人打到 因失血过多导致死亡。一人重伤二个月了还没醒可能成为植物人当时我没有逃逸 就是车保险刚过期也没保险。 我应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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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30
只能与伤者家属协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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