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12-17
针对年终奖问题,我国法律目前并无明文规定。在司法界,对于年终奖,存在两种意见:其一是若年终奖为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一部分,经过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公示后,具有约束力,且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离职员工相应比例的年终奖,否则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其二是年终奖作为公司弹性奖励措施,由用人单位行使独立决断权,法律并不予以直接干涉,此时公司可不必支付离职员工年终奖。
虽然我国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对工资的构成做了全面的阐述,但是年终奖的纷争,依然没有予以明确说明。因此,如果该公司素有发放年终奖的惯例,且作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离职劳动者可以主张适当比例的年终奖。
第2个回答 2017-10-14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第七条规定:“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一)生产奖;(二)节约奖;(三)劳动竞赛奖;(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五)其他奖金。”、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关于奖金的范围……(一)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由此可见,年终奖是奖金的一种,它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