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与实际工作不一致,怎么拿到实际工资?

请问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与实际工作不一致怎么办呢,比如7月入职,八月中旬签合同,八月底离职,公司以没有正式入职 (签合同)为由只发了半个月工资,这种情况要怎么办?PS:不需要打卡(有工号才能打卡,但我离职了才拿到工号),刚进公司是小白需要师傅带,所有与公司业务有往来的都是用师傅的工号、企业微信进行(账号可同时登陆),能证明自己确实在上班的大概只有面试、离职和师傅带我时的录音和HR的聊天记录(通知上班和约定薪水福利的记录)

第1个回答  2020-09-24
其实当你和公司发生劳动雇佣关系的同时,公司就应该承担你的薪水待遇和社会保险关系的付出。
那你这个时间有差别的时候,你要拿出证据证明你在这段时间在公司的上班,只要证据齐全,劳动仲裁都会支持你的要求。
第2个回答  2020-09-24
以实际形成劳动关系之日(实际工作日)为准。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3个回答  2020-09-24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正确的日期,如果说没有选择正确的日期,是没有办法拿到实习工资的
第4个回答  2020-09-25
那就找你的同事证明,进入办公室的监控等,你的日常工作记录中能够体现你确实在此工作的记录。比如与同事的针对某一件事情的聊天记录等。另外建议你也可以把这家公司的名称讲出来,免得更多人受害,即使你拿不到应得的工资也要让这样的公司臭名昭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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