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 怎么退出 不退出有什么责任

今年四月份去外地跟朋友一起注册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他是法人我是股东!根据新公司法只需要认缴注册资金即可,也就是说没钱吊丝也可以注册公司!一切手续办完,有一天我发现他同时还在做另一件事情——传销!我很气愤的离开了那里! 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不去办理股权转让,将来的公司债务贷款之类的责任问题与我有关吗?(我没有实际出资)!!我又没有必要必须去一趟办理转让股权手续!!请这方面专家解释 谢谢!!!!!!!!!!

“公司法”第3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未必是资本外逃,这是考虑了公司的稳定性。这并不是说,该公司的所有股东,不得在任何情况下退出公司,新“公司法”退出机制有限公司股东倾向于保护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此外,在该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况下,股东也可以被分配到依法清算程序后执行有关公司的财产,因此可以得到几乎相同的股东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根据公司具体的退出策略的“公司法”股东的有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首先,“公司法”第二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72规定退出该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撤出。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及两种方式转移到人比其他股东之间的转让。 1,股份股东之间转让,“公司法”第72条第一款,可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份。 2所有权转让,股东比的所有权“公司法”第72条第二款,对股东较其他股东转让等,须经过半数的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日期,视为同意转让其股权同意转让。超过了其他股东半数不同意转让,未经股东同意,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票;不买,视为同意转让。 3,协会的“公司法”第72条协会的股权转让章程第四款股份转让细则的规定,否则为准。二,申请回避的法律情况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符合三个法定撤撤方案适用于股东“公司法”规定。 “公司法”第75条确认的有限责任公司的退休权益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会投反对票的股东的分辨率可要求公司购回其股份价格合理:(一)连续五多年来,公司不分配利润向股东,而第五个连续盈利的公司,并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规定; (二)公司合并,分立,主财产的转移;联想(3)公司章程经营期限或其他解散事由章程届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公司章程生存。从股东的日期“内决议通过后的六十天内会议上,股东和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决议”内人民法院日期90天会议诉讼。因此,股东行使权必须符合上述三个法定情形之一。本公司在所有困难的情况下出现的上述三种情况继续存在。除了这三个法定的情况下,在股东现有法律框架要退股是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三,本公司解散,并从该法分析的规定,股东在公司相当于退出公司解散的情况下取得法律效力。 1,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公司法”第181条规定:经营期限届满(一)公司章程或其他原因,该公司的解散章程的发生; (二)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根据文章的第一家公司的第二段可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七条的“公司法”第二段,该公司在支付清算费用,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特性,支付所欠该公司的剩余资产按照一个有限分布式后清偿债务税出资责任公司股东的比例。可见的情况下,当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股东退出公司,公司实际上是由一个法律目的。 2,在特殊情况下股东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本公司“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解散,在股东利益严重困难,公司管理层将继续存在显著的损失,不能得到解决通过其他方式,所有控股股东的投票权10%或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一小股东的利益。但在实践中,法律的解释和适用是难以把握,势必会遇到如何解释和适用问题的法律。例如,什么样的情况可以视为“严重的困难公司的管理”;什么情况下是符合“股东利益遭受显著损失”; “其他来源”到底是什么等等。然而,股东在僵局时,该公司面临着强制性退出的条款提供了一个新的法律救济。总之,经过相关的法律分析,股权转让,法律撤出,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提起诉讼解散公司在几个方面,如目前的“公司法“,以从该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退出。通过以下方式的优点和缺点:1,最快速,经济的解决方案的股权转让,应考虑优先为股东退出公司时。 2,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股东的优势,可以很好的保护正确的出口,缺点是,相关手续较为繁琐。 3,法律状况是很难戒断出现,但它也为公司的推出的理想选择。 4,当公司拒绝遵守股东收购的法定条件股份,股东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起诉。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强制公司解散。以这种方式股东是用尽最后的补救办法,这严重影响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管理将受到严重影响未来其他补救措施的前提条件,当其他补救办法用尽,公司股东可向人民法院强制该公司的上诉解散。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律师丁炮痈追问

如果我暂时不去做股权转让 法人以公司名义贷款,债务等 ,我会不会承担责任(公司没有实际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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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0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这并不是说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

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具体退出方式:

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参考资料

中国人大网.中国人大网[引用时间20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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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05-17
你既然是股东就是要根据自己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新的注册规定是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刚注册时可以0出资。但不等于你没有出资责任,章程里面规定的是在多少经营期限内出齐。因此你只要有注册额,责任还是有股东按股份共担。
则你需要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转给其他人或者另一个股东。需要你们签字的股权转让协议和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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