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两个股东,一个打算(非法人)退出,该如何处理?如果退出的人完全放弃股份,免费转让给另外一个股东(法人)是否可行?是否需要收取税费?
你说的这个问题,属于公司法实务范畴。
我的看法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两个自然人,其中一个非法代股东准备退出,如何处理??按照公司法的规范,应当优先转让给另外一名股东;如果另外一名股东明确表示放弃,那么,可以向其他人转让股权。
2、退出的人完全放弃股份,这个问题,实务中一般极少遇到。股权是否可以放弃??我以为,股权是与特定身份相关联的财产,一般是无法放弃的;如果你明确表示不再主张拥有该公司的股权,原来的股权无偿归属于另外一个股东,那么,应当书写一份声明交给另外一个股东,修改公司章程,注销你的股权,另外一个股东将无偿获得你的财产。
3、免费转让给另外一个股东(法人)是否可行?一般来说,没有特定关系的无偿转让股权,行政机关可能不予采信。
4、是否需要收取税费?是否需要收取税费,需要看公司的股权价值,以及与另外一个股东的特定社会关系才能确定。
上述看法,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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