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的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是一种最基本的推理形式:三段论
三段论的直接目的是要将规范要件与事实要件相结合,从而得出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裁决。在适用三段论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多种方法得以实现,如法律关系分析方法、请求权分析方法,案例指导分析方法。
法律关系分析方法是先确定小前提即案件事实,再确定大前提即法律规范,在这个过程中,通过法律关系的作用实现从大小前提到结论的过程。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有了法律关系的桥梁作用,案件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并没有截然分离开来,这样才使得司法三段论运用更加合法、合理。
扩展资料:
三段论推理是演绎推理中的一种简单推理判断。
包括:一个包含大项和中项的命题(大前提)、一个包含小项和中项的命题(小前提)以及一个包含小项和大项的命题(结论)三部分。
三段论实际上是以一个一般性的原则(大前提)以及一个附属于一般性的原则的特殊化陈述(小前提),由此引申出一个符合一般性原则的特殊化陈述(结论)的过程。
三段论是人们进行数学证明、办案、科学研究等思维时,能够得到正确结论,的科学性思维方法之一。是演绎推理中的一种正确思维的形式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段论推理
法律中的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分别是:法律规定的内容(权利,义务)、你的行为(符合,违反)、法律后果(责任,处罚等)。
分析案件的大前提小前提,实际上就是运用分析案件的三段论公式,即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
三段论推理是演绎推理中的一种简单推理判断。它包含:一个一般性的原则(大前提),一个附属于前面大前提的特殊化陈述(小前提),以及由此引申出的特殊化陈述符合一般性原则的结论。
运用形式逻辑的三段论公式,不是首先寻找大前提,而是先确定小前提,即对事实的认定。因为首先接触和认识的是案件事实,对事实有了基本的了解后,才能有目的地寻找法律规范。在确定了小前提后,按照形式逻辑的三段论方式推理,将小前提套入大前提,最后得出结论,即判决结果。
所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就是对三段论的推理过程的高度概括。三段论包括大前提、小前提、结论三个部分。从逻辑结构上说,这三部分缺一不可。但是,三段论在日常语言的表达中,能常省略其中的某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