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所属部队缴存,那么退役军人有住房公积金,以东莞市为例,根据《关于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部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补缴入账
退役军人转业安置或自主择业在我市且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将在部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补缴方式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一)所需资料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表》(无需单位盖章,本人签字即可);
2、本人身份证件;
3、本人转业(退役、复员)证;
4、所属部队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材料(使用或参照附件《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退役军人信息、缴存起止年月、缴存余额、正常缴存累计月份数、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扩展资料:
《关于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办理流程
1、银行操作员审核资料无误后,通过住房公积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其他补缴”功能办理,并将业务回执打印交付申请人。
2、申请人需3个工作日内将补缴资金汇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如资金不能及时到账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作废该笔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