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二审被告自认的起诉前双方通过第三人的调解事实证据,案子发回重审时原告未从中级法院复

提交,再上诉时提交,能算新证据吗?庭审笔录中的质证意见能作为证据提交吗?

已经提交过的证据,不能算新证据。庭审笔录是判案的依据之一,不需要作为证据提交。因为就是发回重审也会在发回重审的判决认为中写清楚的。追问

发回重审时只有一裁定书,没有提到我方交的新证据(起诉前通过第三人的调解)

追答

裁定书一定写明发回重审的原因,而且重审不能依上次的判决原因维持。说穿了,我打了几十次官司还没有发回重审,只有检察院抗诉。可见,发回重审比检察院抗诉还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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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19
发回重审的是法律适用错误,事实认定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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