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1992年拆迁安置的2套住房,一套二居室是父母的一套一居室是我哥的,哥哥有一儿子,1993年嫂子去世后哥哥再婚,1996年父母离世后哥哥将父母居住二居室的房屋过户到哥哥名下,哥哥居住的一居室房屋过户到现在的嫂子名下,2000年哥哥去世了,就剩下侄子和他的继母,然后侄子住在二居室哥哥的承租权,嫂子住在一居室她自己名字的承租权,户口本也是这样分开的,嫂子的户口本上迁入了她娘家的侄女,无亲生儿女,侄子和继母多年没来往,请问嫂子如果去世后,和她同户口的有权承租还是我侄子有权承租,拆迁安置协议时两套房子的在一个协议中。
现在侄子患有精神分裂症,假如侄子和嫂子都去世后我们有权要求继续承租吗?我们还有3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