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和舅舅本来住一起的,后因某事外婆把户口迁到她大女儿处,但实际一直与舅舅住一起,后户口一直再其大女儿处。舅舅后把房屋租赁权转为产权。两年后把房屋卖给第三人,第三人要求外婆迁出该房屋。外婆的二女儿没有收受任何利益,把外婆接入自己处居住。(户口没有迁)四年后外婆因小女儿丧夫迁处与其一起居住至今。问:外婆在迁出户口时是否放弃自己在原来房屋的居住权?或者说是二女儿的接来使得外婆放弃居住权?如果其他子女起诉二女儿。二女儿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外婆从来就没有对这房屋有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