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放弃后可以再主张吗

如题所述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为夺抚养权放弃抚养费。事后因经济压力大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女方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承担的责任有足够的认知。虽订有协议,但若未能证明存在无力抚养的事实,事后不可再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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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24
离婚时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所约定的合理要求。协议离婚时约定由一方独自抚养孩子,但随着孩子年龄增长,社会经济水平发展,其所需要生活花费亦逐步增加,一方独自负担相应抚育费用面临较大经济压力及生活困难,可以由小孩另行向不负抚养费的另一方提出抚育费用的诉请,一般法院都会支持。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综上,可以以小孩名义,提出抚养费诉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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