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方放弃对方承担抚养费,以后是否可再索要?

我跟我老公现准备协议离婚,抚养权归他,他现在放弃我支村抚养费,但以后如果他反悔,是否可再向我要?

可以的。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子女有正当理由需要增加抚养费的,对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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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他如果书面承诺不要求你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他是不可以反悔的。但你不要高兴的太早,他是不可以向你主张了,但是在孩子成年之前,他仍然可以以小孩子的名义起诉你,要求你支付抚养费。因为爸爸无权替孩子放弃孩子的权利的,所以孩子是一张王牌。小孩子向父母要抚养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和探视权是两种事情,不可以混为一谈的,楼上的绝对错误。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6-05
可以的,这是义务,必需执行的,包括探视都是强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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