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欠款不还,个人房产是否可以被拍卖抵债?

企业法人有两人,一人个人有房产,一人个人没有房产,如果公司欠款不还或无力偿还,法院是否可以依法将有房产的那个企业法人查封并拍卖抵债?如果可以,拍卖款是付全部债款还是部分债款(按股份比例)?
谢谢!

企业法人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企业法人的股东只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通俗一点就是说,股东出资了资金之后,他的资金就归企业法人所有,不是股东的财产了,股东对于企业法人的债务就不再承担责任了。企业法人以其所拥有的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你这里的“企业法人有两人”的意思应该是该企业法人有两名股东吧。这样的话,他们的个人房产是不能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如果该房产是属于企业法人的财产(房产登记在企业法人名下),这样的话法院是可以经债权人的申请进行强制执行的。拍卖之后的拍卖款,如果该房产上设有抵押的,则抵押权人(也是债权人)偿债权,再由其他债权人受偿;如果没有抵押的,各个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受偿债权!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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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22
要看公司性质的,合伙企业可以
第2个回答  2010-05-22
可以只要是法人名下的就行
第3个回答  2010-05-22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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