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告快开庭了我该怎么说

我是原告快开庭了我该怎么说该怎么回答问题怎么和法官说

当事人只要如实说明自己的诉求,以及回答法官的提问等即可。具体情形,应该由当事人在法庭上灵活掌握。当事人需要了解如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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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29
如实回答就是了。法庭讲究实事求是,一切回答要有理有据,回答出来的话具有法律效应,不要想着瞒天过海,也不要想着隐瞒什么,或者误导法官。只有你实实在在回答,你的辩护律师才有可能帮助你,为你讨回公道,法官才能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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