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案件我是原告,我在法庭要说什么和注意什么求具体说什么?

如题所述

一般而言,原告首先要陈述自己的身份信息,陈述是否申请法官回避。
之后进行法庭调查阶段,原告需要宣读自己的诉状,并陈述是否有补充的事实与理由。
原告还要举证并说明每份证据的证明目的。对于被告的证据,原告需要进行质证。
原告还需要答复法官所提出的问题。
最后原告需要发表辩论意见,并陈述自己最后的请求。
在调解阶段,原告需要表态是否愿意调解,并阐述自己的调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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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05

作为原告需要准备的主要是:

1、你提交的证据分别想要证明什么内容;

2、对于被告提交的证据,就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与本案是否有关、能否证明被告想证明的内容等发表质证意见;

3、如果法庭调查有遗漏,就遗漏部分向法庭补充;

4、就案件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

5、进行最后陈述。

法院开庭主要分为两个阶段: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查阶段一般流程: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发问——双方就事实补充。法庭调查完成后会进入法庭辩论,优秀的法官会总结案件争议焦点,双方就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一般是原告先说,被告接着说,如此往复。法庭辩论完后是最后陈述,然后庭审结束,双方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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