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要求解散清算公司吗?

如题所述

《公司法》对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股东条件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必须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七条 破产申请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的义务与责任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破产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3-26

《公司法》对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股东条件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必须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定理由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有以下情况,可认定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即使不是公司全部股东一起提出的解散公司之诉,这个案件的判决效力对参加诉讼和为参加诉讼的公司全体股东有约束力。股东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被法院判决驳回后,参与诉讼的股东或其他股东又以同一事实理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有权不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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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解散公司也是股东退出拿回投资的方式之一。股东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求解散清算公司:一是自行解散。股东提议召开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多数股东形成决议,同意解散公司。股东会决议形成以后,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结清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股权所持比例分配。公司办理注销登记。二是向法院提起解散诉讼。所谓解散公司诉讼,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而向法院提起的请求解散公司的诉讼。一、解散公司诉讼的原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其他民事主体包括债权人都不具有原告资格,不能提起司法解散诉讼。二、解散公司诉讼的被告:公司。原告以外的其他股东可以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三、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条件(同时具备):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a.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b.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c.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d.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2、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四、解散公司诉讼的管辖法院:1、地域管辖——公司住所地法院,即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2、级别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的解散诉讼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的解散诉讼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五、案由:公司解散纠纷六、判决效力法院判决对公司全体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判决驳回解散公司诉讼请求,提起诉讼的股东和其他股东均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若判决支持股东解散诉讼,那么公司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组成清算组,结清公司未了的事务及财产,并办理公司注销手续。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1-10

第4个回答  2020-12-09

股东司法解散公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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