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上写有固定还款日期,但是现在已经超过此日期2年了,想问下,此借条还有没有法律效力。

如题所述

  过了2年诉讼时效,借条仍然有法律效力。
  借条过了诉讼时效,借款成为自然债务,但是债务人偿还的,不属于不当得利,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8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但是,借款人以诉讼时效经过进行抗辩的,法院会判决出借人败诉,债务人不用偿还。所以出借人在进行诉讼前,最好通过与借款人进行通话录音以及让借款人书写还款承诺书等方式来重新确认债务,债务经重新确认后,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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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14
如果在这二年期间你一直未要求对方还款的话,此欠条已超过民事法律诉讼时效。即法院可以受理,但对方(债务方)以超过时效为由,法院可以不支持你还款的请求。当然,如果对方同意还款那就没有问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6-14
还有其他证据佐证不?
有的话,还是一个证明的,加强证明有欠款事实的存在
没有的话,单是一个欠条,时间又过了,若是时间过了一直没有去或者被叫还钱的话,很难
第3个回答  2010-06-14
想问一下,这两年间,你有没有问他要过债,要过并有证明,那么欠债仍然可以追偿,不受两年时效的限制。我想你肯定要过吧?
第4个回答  2010-06-14
好象超过三年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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