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劳务合同,公司提前一个月口头通知开除我。

今年3月1日进公司做施工员,无劳务合同(公司是私人单位,干工程的,没有保险,没有工资,只有1个月1500元生活费,但干工程都基本这样)6月15日突然有风声传要让我休息一个月。然后我去问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老板沟通后对我说,因为后面的工程不开了,施工员太多要开除一个,第二天又口头通知要开工不让走,不想到了7月2日又说不开了,老板没出面,让项目经理和老板娘口头通知再干一个月走人(两个理由:1、下面的工地不开了。2、我没有我的同事优秀。这两个理由真有点)。口头说这个月算补偿你,忙的时候打电话叫你来帮忙,闲的时候你去找工作公司不计考勤,这两天我把工作移交完毕后去找工作的,又听到公司让我上班,说给你钱了你就要过来上班。以上情况交待完毕。
我想问的是:
1、我是否可以不要上班。
2、如果要上班那就造成我找工作难,我是否可以要补偿。
3、我现在工作移交了,万一出现技术上的问题是否要我负责。
4、如果明天与老板口头交涉录音是否可以做证据。
5、如果交涉不成功我是否可以拒绝离职,并要求公司开具书面通知。
6、如果老板出现不承认我在这工作,我的以下证据是否有效:考勤复印件、工地工作的照片、生活费领取单(但在老板那),工人的证词。
对了我的工资是8500元每月,试用期一个月:5000元。

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保。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双倍 的经济补偿金。
应要求单位出具书面的通知。
你说的材料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江苏周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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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07
1、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离职。
2、入职一个月要求签订合同,不签订就是双倍工资。
3、工作有交接清单或者其他记录,出现问题就与你无关。
4、可以录音作为证据。
5、你留着考勤、工卡、证词还有工资条等,可以到街道的工资监察科投诉,要求给上保险、双倍工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31
1、如果你不想在那个公司干,光凭老板的项目经理通知不要你上班,你就可以不要去上班。如果你还想在那干,那你最好还是去上班;
2、如果你要上班,那就可以要求补偿你找工作期间的交通费。如果你还想在那个公司上班,那你就只有要求按照正常上班发放你工资。
3、技术上出问题的部分如果是属于你做的期间部分出问题的,那么你就要依法承担责任;反之就不要;
4、录音完全可以;
5、拒绝离职并要求公司出具书面通知也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6、老板不成人不要紧,你所说的证据都有法律效力,都有用的。即使没有签有合同,那也成立有事实劳动关系,老板不认也不行。
另外,老板仅凭这点就要解雇你,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你依法还可以得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费。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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