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没续签,还有效吗

08年时以转让的形式租得一个杂货店.没有转让合同,也没转让金,只是按照原来房子里有的任何东西都折成钱,对我来说都是废品,算是转让(无凭证)然后我是做别的生意,但是和房东,也是杂货店老板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有条款写明如果双方有事需要收回或者归还房子,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还有就是约定不能转让,现在的问题是合同一年到期后没有续签,只有每季度付房租的签字凭证,本来前段打算店面整体转让掉,可是房东不同意,然后跟房东闹得有点不愉快,现在他以合同上的条款,要求我一个月后搬掉,我该怎么办
我想了下,好像我怎么都没理由了,如果合同有效,约定的是一个月通知,我得搬,如果合同无效,他更可以随时叫我走了,哎,,,,,,,,,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没续签,还有效。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租赁物也就是房屋,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转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
法律分析
当原合同因承租人续租而不续签时则会导致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双方在给予对方合理的考虑时间后,都可以随时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结束双方的租赁关系。因此如果不想租赁合同的期限变成不定期,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重新约定明确的租赁期限。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因承租人在搬出租赁房屋之前,还有寻找住处、搬家等事宜需要另行处理。因此,法律同时对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作了一些限制,要求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对于合理期限,应该看原租赁合同是否已有约定。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按习惯确定。实践中一般为10天至30天。所以说,过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即使没有续签也依然是有效的,但是双方在任何时间都能解除合同,不过解除合同需按照原有租赁合同的约定对租客进行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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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23
没效的,到期了,没有续签的话,他是合法让你搬的,因为这是他的财产合法使用权。他租与不租全是他说的算。比喻是你自己的东西,你想给他还是不给,这就是你自己财产的使用权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17
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3个回答  2010-05-07
我觉得合同到期了就不能安合同上的来了。
第4个回答  2010-05-08
看起来是这样,你只能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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