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房东签订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 先付了3个月的房租,用了2个月房屋不想再用了 该怎么办?

如果不声不响的走了是不是违约了。。。

跟房东协商,你可以转租出去,这个必需是房东认可的情况下,假因有特殊原因,需提前一月,告知房东原因,房东不好说话的,你交的押金就没了,看以你房租,租金而定,假2000一月,你交的押金是1万,房东可以退回你4000,以3个月为主,违约金以1-3个月为准,没交,假房东不肯让步,那你以合同上同等条款而赔付房东的损失,看是什么情况,假遇到拆迁,或自然发生的不利因素,房东是无条件退租的,好好跟房东协商吧,请他吃个饭,说明下情况,女的,看你怎么对待了,人都有弱点,愿达你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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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25
生活琐事真麻烦。
我告诉你:
首先你是可以不声不响的走得。没有关系的。

可你的房租还多交了一个月。如果你不想要那就走吧。
想做的更好些的话,就

给房东说下。把什么 钥匙的的都给他。余下的房租怎么处理。这就看你的能力了。朋友。

不然人家倒时针的打电话给你就不好了。
第2个回答  2010-05-24
先和房东协商

不肯退房租的话,

你啥话都别说直接走人

人家房东没问你要赔偿算不错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5-24
你现在和他协商一下,看能不能退点钱在人道主义上应该能退点.如果走了的话算不上算违约但是你不能退这一个月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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