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7日,我父亲购买新车,在回家路上翻车,身故,过路车拨打120,由医生报警处理,随后家人赶到现场!
交警做了现场勘察,说是单方事故,当时人已身故,让我们先处理后事,等交警队处理通知!十一长假过后,一直没有消息,至11月1日,我直接去交警队,交警队让我写了出具事故认定书、法医检验结果及死亡证明的申请,说是上会研究后会给我提供这些材料!
时至今日,我打电话也不接,东西也不给我,我该怎么办?保险公司这边也催得紧!!!各位,谁能给我说说该怎么办,跪谢了!
我家在外地,开车去他们交警队要100多公里。。。。。我已经去过3次了,每次去都是推脱。。。。连他们队长人都见不着,他们交警队下面人就告诉我一句话:他们处理不了,等队长回来再处理!就这一句话把人挡下了,很崩溃。。。
交通事故交警拖着不处理,可向处理事故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按交通法规定,交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必须在鉴定结果出来五日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一直拖着不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投至上一级公安机关。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我在司法机关工作,按照交警处理的程序,他们已经有行政不作为之嫌,苦于我现在有求于人,很无奈。。。(这也是他们的职责啊,不能算是有求于人吧,哎,太不负责任了。。。)
追答事实上就是这样无奈,虽是他们的职责,但权力又只归属于他们,想提高办事效率的话就是算有求于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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