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借款适用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款的种类

  借款的种类决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条款。因此,合同中必须规定好借款的种类。

  借款的币种
  借款合同的标的是作为特殊商品的货币,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因此,合同中必须约定借款的币种。
  借款用途
  这是借款合同的最主要内容,出借方可以据此监督借款方的资金使用方向。只有符合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并保证专款专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才能给予贷款。目前,我国的贷款范围还限于生产、经营、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社会服务等。至于弥补亏损、工资福利、垫支税款等支出,不能申请和发放贷款。
  借款金额。
  这是指根据借款方申请、经银行核准的借款数额。借款人可以按约一次性提取借款,也可以分期分批地使用,但不得超额。

  借款利率。
  在中国,银行的借款利率是由国家根据区别对待、择优扶植、有所鼓励、有所限制的原则,对不同行业规定不同利率。借款合同均须根据这种规定的利率签约。
  借款的期限。
  中国的银行贷款有短期和中、长期贷款之分。短期贷款一般不超过一年,中、长期贷款可达1一5年,甚至更长。无论是短期贷款还是中、长期货款,到期均需还本付息。

  还款的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贷款实行“有借有还、谁借谁还”的原则。国有企业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贷款项目投产后增加的产品利润,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固定资产占用费等。乡镇企业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产品利润和固定资产的折旧基金等。在还款期间,企业的主管部门不得从所属企业贷款项目中提取利润和各项基金。基本建设“拨改贷”项目的利息,由建设银行按年计算,并在项目投产后,连同本金逐年偿还,且在新增加项目增加的利润中支付。超过规定的还款期限,则由企业的自有资金支付。至于如何归还,可以分期归还,也可以一次性归还。归还的方式不相同。应付的利率也相应不同。

  保证条件。
  借款合同必须规定保证条件,这是借款合同不同于其他经济合同的地方。借款合同的保证,以物资保证为主。在取得贷款方同意的情况下,借款人也可以采用保证人保证的方式。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我国的《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变更和解除借款合同:

  ①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规、政策、国家计划发生重大变化,原概算或预算发生重大变化甚至取消的;

  ②原批准机关决定缓建或停建该借款项目的;

  ③借款方经国家决定关闭、停产、合并、分立或转产,以致确实无法履行借款合的;

  ④由于不可抗力确实无法履行借款合同的。
  此外,如借款方出现下列行为,经制止无效的,也可以导致出借方解除借款合同:违反财经纪律;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或任意扩大项目规模;或管理不善,浪费严重,或进度缓慢,迟迟不能竣工的;或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超过规定期限尚未用款的,都可以变更或解除原借款合同。

  违约责任
  出借方的责任是:未能按期限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违约天数,并按银行规定的罚息计息方法,付给借款方违约金。借款方的违约责任是:

  ①如果不按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出借方有权部分收回或全部收回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②借款方如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规定加收罚息。

  ③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出借方有权收回本息。再由有关部门追究借款方的行政责任或经济责任。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借款合同的主要形式

  借款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书等有关材料均为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形式由借贷双方当事人约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借款人支付利息,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认为借款人无须支付利息。

  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果约定了借款人要向借款人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要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得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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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7-01
实体法,主要是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以及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和批复等。
程序法,民事诉讼法。
第2个回答  2011-11-15
借款问题一般很简单,主要可能出现的问题是你的借款是否已经超出了法律起诉的诉讼时效,以及约定的利息数额和还款时间。
第3个回答  2018-07-28
1法院当然依法应予受理;该借条实际上在借款期内是没有约定利息,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视为没有利息。另外双方对借款期内不能还款约定了利息,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因此法院会判决还款并按照约定利息(利息从2007年3月14日开始计算至还款之日);
2关于诉讼时效,虽然双方约定了借款期限为一年,但对于一年内不能还款如何处理做了约定,视为约定了宽限期,但宽限期不明确。诉讼时效应当从原告向被告主张权利被告明确表示不偿还之时开始计算,被告若承认或者仅仅对利息有异议的,视为诉讼时效中断,时效重新开始计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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