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起步较晚,以致劳动者退休时部分人员缴费年限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年限,需要补缴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然而,劳动者因为退休,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再无义务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而按照各地的规定也是用人单位不再缴费。因此,职工应当补缴的医疗保险费,一般都由本人承担补缴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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