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已于2010年3月31日到期,至今未续签,之间曾经问过单位负责人,一直已借口推脱至今。但是保险金的都在继续缴纳。现在用人单位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要劳动者准备离职。请问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如果需要仲裁。也要有证据。劳动合同够吗?还是需要其他什么?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但继续工作怎么认定劳动关系
没有书面的。只有口头通知。
重点是你有选择余地,是否要求继续工作。请单位出具辞退书面通知,就好。保留好在公司工作至今的各种证据。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