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温州鹿城区的一个农村,1997年在老宅的地基上(老宅于1989年拆除,两层三间楼房)建了两间三层楼房。由于当时资金紧张,没有及时办理房产证。后来就把这事给忘记了。现在十余年过去了,前几天和我爸提起房产证的事情,他才想起来房产证还没有办呢。现在要请问大家,我家这样的情况,房产证可以不可以办理呢?需要什么手续吗?是不是需要罚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