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请60岁以上的人做事,但没有合同,二者存在劳动关系吗?

如题所述

  如果60岁以上老人还没有退休就要签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如果他们已经退休了,就不用签了,只存在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我国《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1条第1款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应该退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始终止”。
  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关于农民工超过劳动年龄有关待遇问题如何处理的请示》的复函(京劳社仲函[2003]72号)二、用人单位招用的人员系农业户口,且招用时其在劳动年龄内,达到养老年龄后未及时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手续,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仲裁部门应予受理,并应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依法维护其劳动年龄之内的合法权益;超过劳动年龄部分,应参照《民法通则》等价有偿的原则,只保护其应得的劳动报酬,对于其他争议,应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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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22
存在的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之间的区别为:
1.劳动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负责分配工作或工种,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协议约定提供各种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
2.而劳务合同的内容规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的,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
  从适用的法律规范来看
1.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而劳务合同由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规范。
2.劳务合同在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的原则,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必须参加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中去,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工种,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双方存在隶属关系。
  法律责任后果不同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比如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违反劳务合同一般只承担民事赔偿服务,而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责任。
第2个回答  2011-11-22
如果60岁以上老人还没有退休就要签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如果他们已经退休了,就不用签了,只存在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第3个回答  2011-11-22
企业聘请60岁以上的人做事,虽没签合同,但有按月发工资的话,实际上已形成了雇主和雇员的关系,也就是讲已存在劳动关系了,雇员有什么工伤问题的话,雇主有义务承担医疗费用或补偿。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20-01-12
存在劳务关系,但劳动法不调整他们的关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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