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上的日期和简历上不一致可以么

我曾经休息过半年时间,然后简历里把我最后的经历延长了半年。现在入职的时候,公司需要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之类的材料,其中有一项是离职证明,但是离职证明上的日期和我以前简历里的日期差半年。。。 但是现在马上入职了,怎么办,是就这么交上去,还是说离职证明丢了,找不到了。。。 新公司是个比较大的日企。。。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了。。。。

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 劳动报酬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一些公司要求严格,对这个东西很在意,有关诚信。一定要离职证明,可以说离职证明找不到,如果公司还要的话就把离职证明拿出来造上面两条看着办。

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用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扩展资料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作用:

去社保中心转移社保时应出具的证明,发生仲裁时一项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工龄的一项依据(若员工没有进行档案托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是你工龄凭证之一,利于你年休假的计算)。

应聘时应出示的证明,证明你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证明你工作经历的真实性。领取失业保险时需要用到(单位需要到失业保险中心备案)。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应包括: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实施条例第24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职证明书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23

可以,但新的用人单位会有疑问,新的用人单位通常会以离职证明确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建议你说工作一年包括之前的实习,后来的3个月算正式的。解释的时候就这样说,之前工作属于实习不算正式工作,后面的3个月属于正式的。

或是改简历上的日期。如果简历已经投递了,那就找个理由,可以说是简历上的日期实际日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扩展材料:

离职证明应该在离职后出具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也规定了不出具证明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你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出具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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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一是重新弄个假的离职证明,一般都不会去核实的,二直接把离职证明交上去,核实的人可能不会那么认真吧,通不过就实话实说,说这半年回老家,然后找工作啊什么的。有些公司要求严格,他一定要离职证明的,你也可以先试试说离职证明找不到了,如果公司还坚持要的话就把离职证明拿出来昭上面两条看着办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8-14
日企最注重诚信了 你最好还是交上去 然后解释这半年的差距是什么原因 如果是合理原因 没啥不能接受的
第4个回答  2011-08-14
日企有可能对这个东西很在意。有关诚信。你看能不能想个比较好的办法解决。比如能不能让你原先单位给你重开一个。就说以前的丢了,现在的单位要求有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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