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这里其他单位组织团购房子的那里转让了一套房子,转让费4000元,交了两万的定金,是定金。现在团购的说是开发商要收回,不团购了。可是我们都交了押金,而且其他地方的房子也没有要,因为团购便宜点。而现在开发商要收回,售楼处的价格也涨了,我们的损失谁来赔偿呢?而且转让费还不打算全给了,请问各位我们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当初只给开具了定金收据,上面也没有写转让费的事,转让费给的负责团购的人现金,他们说是给了转房子的了。我们如何能要回自己的血汗钱啊!毕竟挣钱不容易啊。不是交了定金,收款方违约要双倍赔偿吗?谢谢了!
其中交押金、转让费的事都有录音证据。
是组织团购的人跟我们说是开发商要收回,组织团购的人收的定金(也就是押金),没有任何合同的,就一收据,收据上只写着:XXX,房款定金,贰万元整,收款方式现金,盖着组织团购单位的公章,经办人XXX。收定金(押金)和转让费都是组织团购的人经手的,没有见到开发商和转让房子的人。不过有交钱的录音,可以作证据吧?
追答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开发商就跟你们无关了
组织团购的人应该返还你两倍定金(肆万元)和转让费